安顺学院计划财务(国资)处组建于2008年10月,国有资产管理处与计划财务处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9年11月,国有资产管理处在业务上与计划财务处明确分离为两个职能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的主要职能: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一对学校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管理。全面负责仪器设备、家具等物资、基建(修缮)工程的招标工作以及学校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下设资产管理科、物资采购科、工程招标科三个科室;处领导1人,科领导2人,全处共有教职工7人。
国有资产管理处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党政领导及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坚持以服务体现管理,以管理促进服务的指导思想,管理好学校资产,确保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学校资产流失,使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力求以最佳精神状态、最好工作态度和最优工作效率,完成各项本职工作;与全校教职工共同努力创建节约型校园。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国有资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工作,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对经营性国有资产代表学校履行出资人的职责,配合后勤实施非经营性转经营资产的监督管理,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4、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仪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家具、低值耐用品等资产的管理; 5、负责组织学校的财产清查、资产登记、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借、报损、报废等申报和批准手续; 7、组织实施资源的合理配置,调剂闲置资产,组织实施学校设备招投标采购、验收,参与项目验收等管理工作。8、组织实施基建(修缮)工程的招标,参与基建(修缮)工程验收,进行工程备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