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在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学院党委及行政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际,全面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负责对本处工作目标、思路计划的制定及工作任务的分解与部署。
二、教育和督促部门员工共同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专业、廉洁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用。
四、办理资产配置,调剂闲置资产,确保资产合理使用。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组织实施校级采购及验收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学校的财产清查、资产登记、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组织办理资产调拨、出租、出借、报损、报废等申报和批准手续。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