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约保证金、项目资金收付流程
1.在合同签订时,供货单位按约定的保证金比例从其基本账户打款至学校基本账户。
2.供货商凭支付凭证到学校计财处换取收款收据,交两份复印件到项目部门。
3.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多个不同项目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供货商开具收款收据加盖单位公章交项目部门,项目部门经办人员确认其质保义务履行完毕同意退款签字并报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国资处。
4.国资处采购科审核无误报部门领导签字后送计财处办理支付手续。
5.项目力争做到按质按期完成,杜绝重复支付问题发生;当年验收合格的项目当年必须完成报账。
二、固定资产入账入库流程
1.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资产使用部门到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填制设备配置单一式三份,按规范完善手续并返一份给国资处,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在供货发票上盖设备入库章。
2.资产使用部门凭已盖设备入库章的供货发票、验收报告、合同到国资处物资采购科领取中标通知书及项目申报材料,并登记验收合格时间、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
3.资产使用部门到计财处办理项目资金支付时需附以下材料:
已盖“设备入库章”的供货发票及清单原件、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原件、项目申报表、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相关纪要。
4.计财处在报账登记固定资产时应按国资处设备配置单中“固定资产金额”入账,入账时尽量细化资产部门信息,如:在摘要栏注明部门、项目名称、金额及设备配置单编号等。
5.每月10号与计财处会计科核对上月固定资产账目,节假日核对账目时间顺延。国资处每月按与计财处核对准确的固定资产明细建账建卡。
以上议定事项,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再协商处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