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工作流程

作者: 时间:2025-03-17 点击数:

1.各项目部门预验收合格后,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预验收报告、验收申请表及配套材料到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初审。若存在隐蔽工程,项目部门应全程监理合同履约过程,同时,拍照、保留样品用以验收。

2.国资处牵头组织工会及项目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等人组成验收小组,共同进行履约验收。

3.验收现场项目部门记录存在的问题。

4.验收小组组织会签,对存在的问题汇总后通知项目部门限期整改。

5.验收小组组织复核验收,合格后进行二次会签。

6.其他事项。特殊情况项目部门向学校领导汇报,验收小组按学校意见办理。

编辑:潘玺羽

责编:姜君

编审:刘颖

 

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邮政编码: 561000  电话: 0851-33834112/33459931   黔ICP备09002337号-1  邮箱:asxygzc@163.com   

版权所有 安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您是第 位访问本站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