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作者: 时间:2016-11-04 点击数: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由财政部组织开展,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需对本单位资产、财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共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为各单位资产自查系统上报阶段;第二阶段为财政部门对清查结果复查核实阶段;第三阶段为各单位根据复查核准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和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调整数据阶段。

第一阶段:各单位资产自查系统上报阶段

本阶段工作内容共分以下八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清查准备

需将系统中的资产数据与2015年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数据进行核对,全面检查资产系统中不规范数据并进行逐项处理,做到完全一致,才能进行后续清查工作,本阶段主要为资产清查提供准确数据。

第二步 清查盘点

通过手工对照实物逐个盘点、Excel模板方式对单位资产进行全面自查,直至完成所有资产的盘点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成资产盘点单的录入,检查并确认系统生成的盘点结果。

第三步 清查明细表

清查明细表共12张表,前10张表根据财务清查结果数据逐表填写,固定和无形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根据盘点单自动生成。

第四步 清查报表

反映资产清查结果的全面情况,共计16张报表,需通过手工填写及系统自动运算完成所有报表的填写工作。

第五步 清查汇总表

通过运算及汇总自动生成,清查汇总表数据生成并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数据上报操作。

第六步 清查材料

添加清查材料,完成四套清查表填报工作之后需要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将清查工作有关的工作报告、盘亏损失申请报告、审计报告、财务调账依据材料、本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和通知等文件通过“上传附件”按钮,逐条添加到系统中,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完成清查材料工作。

第七步 报表上报

通过数据检查功能按钮可将所有报表数据进行重新检查,存在的问题会详细展示,点击数据上报之后会有相应的提示,最终确认后将清查报表数据以及清查材料等电子数据通过系统上报到财政部门。

第八步 数据报送

财政部门审核上报的报表,如果通过,会进行“确认”。通过的清查报表数据、工作报告、盘亏损失申请报告、审计报告、财务调账依据等电子数据通过系统进行在线或离线报送,同时根据要求打印纸质文件并进行签章,一并报送至财政部门审查。至此,方才完成第一阶段资产清查工作。

第二阶段:财政部门对清查结果复查核实阶段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贵州省财政厅《2016年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方案》(黔财资[2016]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还需对各单位2016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复查核实,对盘亏的损失进行核销,下批复文件,要求各单位进行账务处理和资产数据调整。

第三阶段:各单位根据复查核准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和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调整数据阶段

在财政部门对各单位2016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复查核实,下批复文件后,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应在1个月内进行账务处理和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调整数据,以免出现“前清后乱”现象,至此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才算全部真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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