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3年遴选有关项目监理单位。
(2)采购内容:安顺学院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安顺学院地质博物馆、屯研中心、校史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安顺学院教育培训考试中心信息化服务项目,以上3个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3)采购范围:施工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质量缺陷期阶段监理等全过程监理(各项目服务范围最终以采购人指定范围为准)。
(4)采购预算:48万元。
(5)服务期:施工监理服务期+设计阶段监理服务期+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监理服务期+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质量缺陷期阶段监理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各项目以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
①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花名册为证明材料(成立不足半年的自行承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④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⑥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⑥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或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02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栋24楼)持以下资料购买采购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名称)原件;授权代表人购买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名称)原件。
注:以上①②项资料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6日14:00时,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青苑路2号(竹园·清水湾A区7栋704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顺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顺市开发区学院路25号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栋24楼) |
联系人: |
张秋 |
联系人: |
严利民、余熙伟 |
电话: |
0851-33459931 |
电话: |
0851-86653568 |
(文/刘菲)
编辑:刘菲
责编:张秋
编审: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