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校组织的安顺学院学生公寓配套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于2021年08月09日在安顺学院特教七楼会议室举行了磋商会议,经专家评审,推荐湖南顺兴鼎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于2021年08月10日在安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http://gzc.asu.edu.cn/index.htm)进行中标(成交)公示。经复查,湖南顺兴鼎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无效的材料,影响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其中标(成交)结果无效。本项目作废标处理,拟对本项目进行重新采购。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及流程办理退还事宜。
安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