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6号商铺位于新校区A、B栋学生宿舍连廊一楼,租赁合同经营范围可作餐饮,禁止超市类。
该商铺违反与学校签订合同“禁止超市类”经营的规定。2023年4月6日,后勤处督查中发现该商铺用于超市经营,并下达整改意见,要求三日内整改。2023年4月11日,国资处、后勤处对6号商铺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限定该商铺自2023年4月14日起,停止营业,进行整改,恢复餐饮设施。至2023年4月18日仍未整改。国资处、后勤处、保卫处组成监管小组对6号商铺进行现场整改。
整改现场
下一步,根据《安顺学院校内经营性商铺管理办法》加强对校内商铺的管理和监督,校内各商铺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营,不得经营与其所在学校业务无关、损害学校形象或者扰乱校园秩序的业务,如涉及违规经营行为,应当及时予以整治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