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数据和“2015年财务决算报表”固定资产数据的过程中,发现系统数据中2014年及以前的一些资产数据与财务报表真实数据存在不相符的情况。经本次资产清查,已核实系统中与财务数据不相符的错误资产数据。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13]51号)中有关账账、账实、账卡相符的原则和系统管理的要求,2016年8月,国资处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特向财政部门申请对系统中与财务不相符的资产数据(卡片数 2299张)从系统中进行作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