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7-22 点击数:
2016年7月,经国资处资产管理科核对的财务凭证重新建立的资产台账中,有很多是财务批量记账的。按照“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一物一卡的原则,系统管理的要求必须先拆分,才能完成清查报表的上报。故对所有“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类批量记账的资产,逐个拆分成单台件;对不属于上述两类的资产,根据其已分配到不同部门使用现状,按照实物盘点和系统建卡片的需要也进行了适当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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