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行政部门:
固定资产是学校发展的物质基础,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物化标志。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有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最大程度的发挥固定资产效益,同时为学校的本科评估做好前期的准备,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我校近三年固定资产清查暨贴标签工作开始启动。清查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具体部门
党政办 |
组织部 |
宣传部 |
统战部 |
审计处、纪委、监察室 |
人事处 |
学生处 |
教务处 |
科研处 |
计财处 |
图书馆 |
保卫处 |
后勤处 |
校工会 |
国资处 |
学报 |
机关党总支 |
学生资助中心 |
招生与就业处 |
机关党总支 |
离退休处 |
屯堡研究中心 |
安顺试验区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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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清查的具体要求
1. 首次清查工作主要针对学校各行政部门的办公设施类固定资产,清查的对象为:2009—2011年度固定资产。
2. 在清查中发现的有帐无物资产,请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有帐无物登记表》。
3. 在清查中发现的无帐有物资产,请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无帐有物登记表》。
4. 此次清查的部门请指定专人负责。
5. 填写的表格须各部门完成汇总后加盖部门公章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
三、资产清查的时间安排:
1.资产自查:各部门自查时间从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16日。
2.资产清查上报:各清查部门于2012年12月21日之前将自查结果及填写的表格加盖公章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
3.资产贴标签及验收:2012年12月21日——2012年12月31日。
联系人:曾凡金
联系电话:0853—3459931;18685369579.
联系邮箱:654120864@qq.com
注:《固定资产有帐无物登记表》和《固定资产无帐有物登记表》请从国资处主页的下载中心下载;请各行政部门于2012年12月5日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拷贝您部门2009—2011年度的固定资产(目前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存在的固定资产数据)。
安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12月3日